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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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帆竞发 勇立潮头
舟山司法局创立为企业服务发展新机制
本报记者 陈岚

  自2007年以来,舟山市司法局创造性地建立了“司法行政服务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机制。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该机制的实施已硕果满枝。
  司法行政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这项工作以前也在做,但舟山司法局创造性地将“专项服务”深化为“专项经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经营”。通过这一工作机制,将司法行政各项分散的工作有机地串联起来,在为重大项目提供全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过程中,进一步凸显出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专项经营”在“金海湾”小试牛刀
  重大项目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舟山市近几年来的经济发展速度居全省前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重大项目的逐年增多。
  由于重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大多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环境治理等直接与当地老百姓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因此社会矛盾相对集中,更加需要综合法律服务来帮助缓解。此外,重点企业规模大,迫切需要法律服务机构帮助规避市场风险。
  司法行政部门拥有众多的法律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舟山市司法局推出的“重大项目专项经营”工作,最显著的特色就是把这些法律服务工作资源和行政资源有效整合,建立专项服务团队,为重大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从而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舟山金海湾船业有限公司是2007年落户舟山的一家特大型船舶建造维修企业,两年投入四十多亿元,年造船能力达三百余万载重吨,是舟山市重大项目建设跨越发展的又一个新标志。“我们是司法行政部门推出专项服务新举措的首批实践地和受益者之一。” “金海湾”副董事长李国峰说,“‘金海湾’起步伊始,在土地、环保、规划、融资、拆迁及招标等方面都碰到过许多法律上的问题,司法行政部门把我们列入服务重点对象,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让企业的管理层不再为解决劳动纠纷而烦心,可以专心抓生产。”
  长涂镇党委书记冯仁冠说,“金海湾”落户以来,司法行政部门在帮助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在,长涂司法所更是把工作重心前移,主动地为企业上门服务。最近,该所还准备在“金海湾”企业报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
  今年,“专项经营”工作机制已经在整个舟山全面推开。定海区司法局把大陆引水工程二期、西码头渔港陆域配套工程列入“专项经营”服务试点;岱山县司法局在“金海湾”和常石集团建起法律服务室;普陀、嵊泗许多重大工程项目开通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目前,全市已有93个重大项目成为司法行政服务立项管理对象。其中A类项目21个,直接由县区司法局建立团队随时服务;B类项目46个,由县区局主导,乡镇司法所主抓;还有C类项目26个,由司法所掌握动态,灵活服务。舟山市司法局组建专项经营顾问团,开展全面指导帮助。

  示范效应催生又一个合作默契的典范
  “记得我们最初上门向重大项目企业推介我们这项服务的时候,对方的第一反应往往是问我们要不要钱的。”岱山县司法局局长蒋晖作为“专项经营”试水初期的见证人,感慨良多,“而现在,专项服务机制已经让不少重大项目企业尝到了甜头,我们的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顺,彼此间的合作也更默契了。”
  与“金海湾”隔岸相望的“中基船业”,便是蒋晖口中“主动找上门来”的企业之一。前不久,记者来到了这家规划占地面积153万平方米的大型船舶公司。预计总投资将超过20个亿的“中基船业”一个多月前刚刚投入生产,目前正处于边建设边生产的阶段。
  由于大型船舶修造业在完全建成投产前,一般采取的是边施工边生产的经营模式,很多施工工人并不是该船舶修造企业的员工,劳动合同也是和施工方签订的,但施工工人若遇到纠纷往往会向企业求助。为此,“中基船业”专门与岱山县司法局合作,在公司内部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
  在“中基船业”员工生活区的醒目位置,便是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室所在。两间干净整洁的房间分别被布置成了办公室和调解室。公司办公室经理陈仁杰,同时兼任法律服务工作室主任。“虽然‘中基船业’才投产不久,但我们企业在很多方面已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专项经营”带来的实惠。”
  陈主任向记者举例说,公司在基建阶段,由于施工原因给周围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一些群众闹起了意见,岱山县司法局提前介入,很快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使得公司的基建能够顺利进行。又比方公司每次招聘新员工,司法局都会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使员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如今,公司已经正式投入生产,法律服务工作室也如火如荼地运作起来。
  前不久,公司里的48名外来务工人员和施工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包工头把公司结算给施工方的全部工程款席卷一空后潜逃了,拿不到工资的48名务工人员群情激愤。公司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向岱山县司法局求助。经过县司法局和当地司法所联合行动、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部门相互配合,甚至对方当事人的律师也主动配合进行调解,最终帮外来务工人员追回了110万元欠薪。
  现如今,因为劳资纠纷闹事、与周围群众摩擦纠纷这些让很多企业闻之色变的事情,在“中基船业”已不复存在。岱山县司法局局长蒋晖说:“‘专项经营’的工作机制,优化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方式,使得我们的服务更加讲究前瞻性和针对性,自然能取得企业、政府、百姓多家共赢的良好效果。”

  一项机制激活一池水
  有这么一串数字显得尤为引人注目:截至今年9月底,围绕舟山市九十多个重大项目,大力开展专项经营工作,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0起、劝阻上访73起、防止械斗6起、防止阻扰施工73起;开展法制宣传329场次、受教育55404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19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涉及重大项目的法律顾问17人,参与审查合同、谈判、调解、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共123件,公证机构办理涉及重大项目的公证364件。据保守统计,全市律师为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合同金额十多亿元,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四千余万元。
  “可以说,‘专项经营’机制,达到了为党委政府切实分忧和依法行政,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为企业依法服务,为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有效减压的预期目的。”舟山市司法局局长张光明对目前取得的成绩感到欣喜的同时,又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福建人金某,2006年底被舟山市某龙头企业聘为该企业正在建设的造船基地的副总指挥,是该公司引进的兼备造船管理和技术双重能力的专家。但今年4月,金某因职务犯罪被福建当地法院判处缓刑,每月需要定期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矫正管理部门报到,接受日常监管和参加公益劳动。金某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这样一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工程进度。普陀区司法局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专项经营”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赶赴福建,与当地司法局、公安分局及所属司法所、派出所进行联系,并办妥了移交手续,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当地司法局负责人对此给与了高度评价。
  “在‘专项经营’刚搞起来的时候,我们很难想到,社区矫正工作也可以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这个事情给了我很大的触动,让我深刻地感受到,我们的工作还远远没有止境,完全可以做得更好、更细。”张光明说。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专项经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积极作用开始显现,一些企业开始认识到司法行政部门对于他们的积极作用,主动联系,要求提供服务;部分基层党委政府领导也感受到了司法行政部门的独特作用,开始主动要求当地司法所长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对于司法所各个方面的建设也予以大力支持。
  不仅如此,通过开展“专项经营”工作,该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也更加融洽紧密,分工合作更加有条不紊,工作推进更加协同一致,整体战斗力上了一个新台阶。
  “我常说,以前的工作是‘单个乐手的演奏’,现在升级成为‘整个乐队’的交响乐。”张光明说,“每个参与‘专项经营’工作机制的工作人员,都在深入参与服务的过程中开阔了视野,提高了业务技能,一些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相信在推进这项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能收获更多这样的惊喜。”